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开展该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我国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社会效益突出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评选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精品意识,努力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

(二)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尊重市场规律与尊重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规律结合起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坚持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三、推荐作品范围和资格审定

推荐作品门类(共六项):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推荐范围: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四、申报材料

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类作品须提供《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5份,“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后附)一式10份,提供每部(首)申报作品音像制品DVD或CD碟5套(歌曲还需提供U盘一套)。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须提供《图书出版综合报告》及作品申报表5份,每种图书须提供5本(套)。各项作品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按申报作品排名次序分别装订。申报表可翻印。

以上参评材料请在5月22日(星期一)12:00前交到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育才校区行政办公室楼109室)。申报表电子版请发到宣传部xcb@mailbox.gxnu.edu.cn邮箱。

联系人:黄晓坚,电话:5833525。

五、具体项目要求

(一)申报参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作品报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二)申报参评电影(包括动画电影、记录电影)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票房效益,或在电影频道播放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有较高收视率。电影、电视剧制品均需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播放的DVD影碟。长篇电视剧每部作品需捆成一套,制品盒上需注明剧片名、排名、序号及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三)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多次播放,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广播剧制品仅限C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声音质量。

(四)申报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歌曲申报表及歌谱(包括词曲)各10份,表格、歌谱统一使用A4纸规格。歌谱统一为简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依序排列。歌曲制品仅限音乐CD,不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制品盒上需注明歌名、排名、序号及申报单位名称。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不得出现重复授权争议。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声音质量。

(五)申报参评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须为国内原创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套)。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六)每项申报作品请申报单位事先排好名次,并在申报表中注明。

 

附件1.“五个一工程”戏剧申报表
2.“五个一工程”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申报表
3.“五个一工程”歌曲申报表
4.“五个一工程”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纪录电影)申报表
5.“五个一工程”广播剧申报表
6.“五个一工程”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15日

 

附件:1.“五个一工程”戏剧申报表

2.“五个一工程”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申报表

3.“五个一工程”歌曲申报表

4.“五个一工程”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纪录电影)申报表

5.“五个一工程”广播剧申报表

6.“五个一工程”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