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开展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委字〔2017〕3号)和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委字〔2017〕6号)),经学院(部)、校职能部门推荐,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会议审议,拟推荐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何乃柱同志(助人为乐模范)、教育学部侯莉敏同志(敬业奉献模范)、经济管理学院本科2016级学生黎思(见义勇为模范)、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处蒙红光同志(孝老爱亲模范)参评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比。为体现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现将拟推荐候选人情况向全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截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6点)。
如有异议,请向广西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773-5843237(纪委监察处),0773-5846202(宣传部),电子邮箱:5843237@mailbox.gxnu.edu.cn,联系地址: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114室,邮编541000。
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