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发掘更多彰显师大精神的校园文化作品,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支持对象:

申报范围:全校各学院、各单位;

支持对象:有技术专长的在岗在编人员,或有专业特长教师带领的技术团队(工作室),合作研究者不限;

项目人员要求:每人或团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2项,合作者不能同时加入3个项目(包含三个项目)的项目成员申报。

二、项目建设时间:

2016年4月至12月

三、项目立项范围:

(一)项目类型

  1. 全国高校“百佳网站”、“百佳栏目”培育和建设;

2.主题教育、公益宣传类作品创作,包括艺术类、书法摄影类、网络新媒体类、表演艺术类等作品;

  1. 学校形象产品创作,包括学校卡通形象设计及周边产品开发、学校宣传产品开发等;
  2. 学校宣传文化作品,包括微电影、原创摄影图志、微广播、影视动漫、原创歌曲、原创舞蹈、原创戏剧、原创文学作品等;
  3. 校史文化产品创作,包括校史动画创作、校史话剧脚本、校史题材文学作品等;
  4. 校园公共文化空间和景观设计;

7.理论教育推广的网络文化产品。

(二)项目内容

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要形象化、生动化、故事化地表达、展示以下六方面内容: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项目;

2.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宣传项目;

  1. 彰显和弘扬师大精神,凸显“独秀”精神和“乐群”文化标识项目;

4.彰显我校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形象表达项目;

  1. 有助于推动学校跨国、跨地区文化交流与传播的项目;
  2.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我校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项目。

五、项目立项条件及管理

(一)符合项目支持对象;

(二)符合立项范围;

(三)内容真实可靠,方案设计合理,具有推广价值,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立项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评审原则。一般项目,研究时限为当年完成;重大项目,可延至两年。

四、项目管理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0.1-0.5万元;

特殊项目、重点项目最高资助额度1-2万元。

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经费分期拨付,一期拨付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二期的60%。

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擅自中止研究者,项目负责人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取消下一期项目的申请资格。经费使用违反财经制度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项目成果需免费提供给学校开展内外宣传推广使用,署名权归设计者本人,所有权、使用权归学校宣传部。

五、申报时间

申报者要求填写《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宣传部各存一份),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育才校区行政楼114室或雁山校区起文楼250室)(电子版发至:xcb@mailbox.gxnu.edu.cn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单位2016年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黄晓红,5846202。

六、项目结题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全校校园文化创新项目验收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和宣传部各存一份),向宣传部申请结题验收,宣传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2016年广西师范大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申报书

校党委宣传部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精品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