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做好评选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评比时间安排

(一)材料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月19日

(二)材料申报阶段:2016年1月20日前

(三)评比和表彰阶段:2016年3月上旬

二、评选类别、范围和名额

(一)2015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10个)

(二)2015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10项)

(三)2015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10人)

(四)2015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奖(5项)

(五)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奖”作品(10项)

(六)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通讯员”(教工10人,学生2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师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2.领导班子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制度健全,为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条件,注重工作的汇报、交流、沟通。

3.重视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开展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政策宣传到位、教育措施得力,学习成效显著。

4.舆论宣传思路明确、措施得力,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规范,一年来在校内外媒体上有重要的宣传报道,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成效突出。

5.扎实推进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活动有特色有亮点,学院文化或单位文化氛围浓厚。

(二)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5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5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2.能围绕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积极构建和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在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中形成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亮点的建设成果。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专兼职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截止到2015年12月)。

2.能够较好的完成本单位及学校安排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3.能够结合本单位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校内校外宣传,成效明显。

(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评选条件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创新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研究要有一定理论深度和独立见解,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此研究领域具有创新性;实践研究论文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回答当前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论文须为作者原创,尚未发表,文责自负,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行文流畅,语言简练。

(五)“独秀新闻”作品奖评选条件

1.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在广西师范大学校报、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或社会媒体(含网络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参评作品主要包括消息和通讯两大类。

2.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署名的作品不参评(不含大学生通讯社)。

3.参评作品要求:

(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记录学校发展历程,展示学校改革成就成果,弘扬学校办学精神,传播学校最新信息,关注校园重点热点,培育时代优秀人才,在交流教育教学、科研科技及其它工作经验,报道师生学习生活、文体、思想等动态过程中社会效果好的新闻作品。

(2)新闻性、实效性、创新性强,主题鲜明,语言文字规范、生动,制作精良,形式新颖,感染力强,师生喜闻乐见的作品。

(3)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要求新闻要素完备,语言简洁、明快,短小精悍;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对重大主题或产生广泛影响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深度报道,字数可稍放宽),要求事件(人物)典型,主题突出,角度新颖,事实明确。

(六)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

1.参评优秀通讯员的人员要求为各学院各单位担任通讯员的教工或在校、院记者团任职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充分宣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投稿及时。

3.在校内外媒体上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或在学校各级媒体年发稿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四、评选及表彰

(一)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对六个类别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王枬担任,成员由党办、宣传部、纪委、组织部、学工部、团委、社科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专家构成,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所有获奖单位及个人均颁发奖状及奖金,优秀成果及经验将在校园媒体上宣传推广或再次培育后推荐参加教育厅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典型案例征集或奖项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先进集体的单位,请以《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为评比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可参与先进集体评选,需提交评分依据(按附件1说明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及活动图片)。

  1. 参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的,请提供个人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概况需包含工作亮点及成效等内容。

3.参评宣传思想工作优秀理论成果的请提供原始稿件。

4.参评“独秀新闻”作品奖的,作品署名分集体署名和个人署名,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署名,每位作者的作品限报1件;参评作品须按照单位统一安排报送,各单位最多可报2件作品。如果某类作品不报,其他类可多报1件,但总数不超过2件;报送作品均须提供文字作品word文档。此外,如属网络作品还须提供发表作品网络界面截图附在word文档后,如属校报作品还须提供发表作品校报版面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5.各单位可以分别申报六大类别的奖项各1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事宜

请申报2015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宣传思想工作优秀理论成果、“独秀新闻奖”、优秀通讯员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附件5、附件6)要求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三份,并于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同时发送电子表格到sdlilun109@163.com

联系人:李俏,电话:5833525(内线3525)。

校党委宣传部

2016年1月5日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量化分解指标.doc

附件2: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3: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5 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奖推荐表1.doc

附件6: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