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1年,我校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推动学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成果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范围和名额
(一)2021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10项)
(二)2021年度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奖”作品(10项)
(三)2021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10人)
(四)2021年度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通讯员(教工10人,学生2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1.评选范围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21年仍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结合庆祝建党百年以及2021年重要节日、纪念日时间节点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活动。
2.能围绕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滋养文明新风尚,营造文化育人良好环境,在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中形成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亮点的建设成果。
3.紧扣高校网络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网络文化育人功能,创新打造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网络文化成果,在广大师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独秀新闻奖”作品
1.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备案的校园媒体平台或社会媒体(含网络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2.参评作品设文字类(通讯、消息、评论、特稿)、新媒体类(图文、创意、传播)、视听类(摄影、广播、视频)三类。参评作品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3.参评人员须为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校级及学院团学组织、校园媒体记者。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作人员作品不参评。
4.摄影类作品总数量不超过5张;音频、视频类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5.参评作品的作者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每位作者的作品限报1件;参评作品须按单位统一安排报送,各单位最多可报2件作品。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
1.专兼职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截至2021年12月)。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文明素养,能够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及学校安排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3.能够结合本单位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校内校外宣传,成效明显。
(四)优秀通讯员
1.参评优秀通讯员的人员要求为各学院各单位担任通讯员的教工或在校、院记者团任职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工作认真主动,投稿积极及时,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有效地宣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在校内外媒体上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或在学校各级媒体年发稿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三、评选及表彰
(一)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对4个类别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研工部、工会、团委、社科处、音乐学院(公共艺术部)、体育学院(公共体育部)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构成,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所有获奖的优秀成果及经验将在校园媒体上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加教育厅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典型案例征集或奖项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的,提供个人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概况需包含工作亮点及成效等内容。
2.各单位可以分别申报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3个类别的奖项各1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事宜
请申报2021年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独秀新闻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要求填写完毕后,于2022年3月8日(星期二)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mailbox.gxnu.edu.cn,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表交至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636室)。
联系人:杨瑜,电话:3692526。
附件:1.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2.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奖”作品推荐表
3.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2: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奖”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3: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