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我校网络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建设和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大力推进网络教育,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争做校园好网民,展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特色和水平,现决定举办“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按照全国、全区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加强网络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网络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创作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精神家园,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主题
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争做校园好网民。
三、活动对象
(一)“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
(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我校教师群体。
四、作品征集
(一)时间要求: 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0日。
(二)内容要求:“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 1 )。“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等 3 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 2 ) 。
(三)其他要求:所有作品须为2017年8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五、遴选展示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30日。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全媒体展播推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院(部)组织开展本院(部)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展示活动。建议优秀作品所属学院(部)对作者予以一定奖励。
六、参与方式
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以学院(部)和职能部门为单位选送个人或团队参赛,不接收学生(教师)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具体征集要求及征集数量详见附件中各项方案。
七、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学校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弘扬和传递网络正能量。
(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做好推荐、审核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鼓励有条件的学院(部)举办对应的师生网络文化活动。
(三)学校将邀请校内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广西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四)各项作品将择优在学校易班网、学校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宣传展示。
附件:1.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
2.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宣传部
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18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