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各学院(部)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学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于具体工作;做好迎接全区高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的准备,学校党委拟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调研与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同时开展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和意识形态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作为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决策部署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发展学校良好政治生态的过程,作为贯彻学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过程,通过调研加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通过整改解决问题,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二、主要内容

    对全校学院(部)党委落实上级党委决策,落实意识形态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开展调研(提纲附后);对2017年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工作形式

本次专项调研和“回头看”工作采取各院(部)党委围绕调研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和学校党委专项调研工作组到学院(部)开展实地专项调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学院(部)自查。各学院(部)党委根据《二级党委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责任书》的要求以及意识形态专项调研提纲所列内容,开展自查工作,立行立改,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到校党委宣传部。同时要对2017年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整改情况进行专门总结。

(二)工作组实地专项调研。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走访、查阅文件材料、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5月25日)

    各学院(部)党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实地调研阶段(5月21日-6月4日)

工作组根据相关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入相关学院(部)实地调研。

(三)经验总结阶段

在学校党建工作例会上就专项调研情况进行集中反馈,就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总结。

    五、工作组人员及调研安排

意识形态专项调研和“回头看”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工作组。学校领导根据分工安排,分别带队到联系学院(部)开展调研工作。具体随同人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统筹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全面自查,加强整改。通过自查工作,按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抓好相关整改及风险预防措施制定工作,边查边改,即知即改。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工作报告须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签(书面2份,电子光盘1份),于5月23日前提交到校党委宣传部。

    (二)专项调研工作组根据调研和检查情况,对每一调研单位形成单独调研报告,并最终形成学校意识形态专项调研报告。

(三)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基础和先导作用。结合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调研、摸实情、找问题、出实招、解难题、真落实,做到对共性问题健全制度、扎紧笼子,对个性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校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和检查提纲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情况。

三、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情况。

五、2017年意识形态专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

七、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及理论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

八、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社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沙龙等)管理的情况。

九、网络媒体建设与管理的情况。

    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情况。

十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情况。

十二、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