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年度校内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及社团编印的在校内出版发行的定期、不定期的报纸型、期刊型、书籍型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二)2017年至今出版的样刊一套。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内资料性出版物年检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年检材料准备工作;
(二)宣传部将组织对出版物进行审读,年检不合格的刊物,将予以停刊整改;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出版物,将取消出版资格。
(四)未登记审核的校内出版物,不得再行刊发,否则将按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学校岗位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 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5月15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出版的样刊报送党委宣传部。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表
宣传部
2018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