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2017年,我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推动学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范围和名额
(一)2017年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10项)
(二)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奖(5项)
(三)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奖”作品(10项)
(四)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10人)
(五)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通讯员”(教工10人,学生2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 评选范围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7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7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 能围绕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积极构建和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在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中形成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亮点的建设成果。
(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评选条件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创新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研究要有一定理论深度和独立见解,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此研究领域具有创新性;实践研究论文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回答当前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论文须为作者原创,尚未发表,文责自负,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行文流畅,语言简练。
(三)“独秀新闻”作品奖评选条件
-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师范大学校报、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或社会媒体(含网络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参评作品主要包括消息和通讯两大类。
- 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署名的作品不参评(不含大学生通讯社)。
- 参评作品要求:
(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记录学校发展历程,展示学校改革发展成就成果,弘扬学校办学精神,传播学校最新信息,关注校园重点热点的新闻作品;交流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及其它工作的经验,报道师生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文体活动等社会效果好的新闻作品。
(2)新闻性、实效性、创新性强,主题鲜明,语言文字规范、生动,制作精良,形式新颖,感染力强,师生喜闻乐见的作品。
(3)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要求新闻要素完备,语言简洁、明快,短小精悍;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对重大主题或产生广泛影响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深度报道,字数可稍放宽),要求事件(人物)典型,主题突出,角度新颖,事实明确。
(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 专兼职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截止到2017年12月)。
- 能够较好的完成本单位及学校安排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 能够结合本单位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校内校外宣传,成效明显。
(五)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
- 参评优秀通讯员的人员要求为各学院各单位担任通讯员的教工或在校、院记者团任职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充分宣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投稿及时。
- 在校内外媒体上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或在学校各级媒体年发稿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三、评选及表彰
(一)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对5个类别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处)、团委、社科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专家构成,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获奖的优秀成果及经验将在校园媒体上宣传推广或再次培育后推荐参加教育厅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典型案例征集或奖项评选。
(二)评选要求
- 参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的,请提供个人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概况需包含工作亮点及成效等内容。
- 参评宣传思想工作优秀理论成果的请提供原始稿件。
- 参评“独秀新闻”作品奖的,作品署名分集体署名和个人署
名,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署名,每位作者的作品限报1件;参评作品须按照单位统一安排报送,各单位最多可报2件作品。如果某类作品不报,其他类可多报1件,但总数不超过2件;报送作品均须提供文字作品word文档。此外,如属网络作品还须提供发表作品网络界面截图附在word文档后,如属校报作品还须提供发表作品校报版面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单位可以分别申报5大类别的奖项各1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事宜
请申报2017年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宣传思想工作优秀理论成果、“独秀新闻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要求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一份,并于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送至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14室),同时发送电子表格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cb@mailbox.gxnu.edu.cn。
联系人:黄晓红,电话:5846202。
附件:1.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2.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
申报表;
3.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独秀新闻作品奖推荐表;
4.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5.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2.2017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