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7〕167号)和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市法治办〔2017〕2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普法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试内容
考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全区普法统编教材《“七五”普法读本(二)》。
三、考试时间
2018年1月5日-2018年3月16日
四、考试题型及考试要求
(一)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长90分钟;
(三)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
(四)每人有4次考试次数,取最高分值为考试成绩。
五、网络考试指南
(一)登录广西教育培训网“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http://gx.gxpx365.com/app/login/login.jsp)。
(二)点击网站首页右侧“考试”,登录进入考试,用户名为“姓名+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30101),密码为8888。
六、考试服务
广西区人才服务办公室远程学习中心为全区学法用法考试人员提供考试咨询服务,考试期间每天8:00-21: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505201、5505202、5561646、5505019、5558619、5558620、5558621、5561672、5554386、5552516、5561642。
七、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普法考试组织工作,参加考试人员比例及考试合格率是我校2017年普法工作的考核指标,与各单位相关考核挂钩。
因自治区网络考试平台数据库等相关原因,请于2017年12月19日-29日间已进行网络考试的教职工登录考试平台查看原考试数据是否留存。若原考试数据未留存,还请重考。
普法考试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网络信息科联系,联系人:黄晓坚,联系电话:5833525。
广西师范大学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