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根据上级党委相关安排,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我校承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于本周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人

李海荣 广西社会科学院院长

二、宣讲活动安排

(一)广西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

1.时间: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

2.地点:雁山校区音乐学院三楼演艺厅

3.参加人员: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本科生、研究生党员代表。具体学生党员代表安排如下:

(1)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55人;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人;

(3)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55人;

(4)经济管理学院:55人;

(5)教育学部:30人;

(6)外国语学院:55人;

(7)美术学院:20人;

(8)音乐学院:20人;

(9)体育学院:25人;

(10)设计学院:55人

(11)国际文化教育学院:20人

(12)数学与统计学院:25人;

(13)生命科学学院:20人

(14)环境与资源学院:20人

(15)计算机学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5人

(二)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专场交流互动会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10:00

2.地点: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501会议室

3.参加人员: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专场交流互动会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10:30-12:00

2.地点:育才校区文二楼北楼503会议室

3.参加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与会人员,于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xcb@mailbox.gxnu.edu.cn

(二)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

(三)宣讲报告会过程中,请所有与会人员保持安静,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专场交流互动会,请与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