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85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5年(含5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二、征集作品门类

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工艺美术作品。(每人每类限报1项)

三、作品创作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7年7月31日期间创作的作品。

四、征集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5日

五、相关事宜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动活动开展,发动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参选作品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报送,参选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标签(附件2)和作品清单(附件3)(一式3份)。参选作品、作品标签和作品清单请2017年7月15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育才校区行政办公楼114室,电话:5846202,电子邮箱: xcb@mailbox.gxnu.edu.cn联系人:黄晓红)

参加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

2.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标签

3.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清单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6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广西文艺作品展览的通知

2.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标签

3.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