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85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5年(含5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二、征集作品门类
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工艺美术作品。(每人每类限报1项)
三、作品创作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7年7月31日期间创作的作品。
四、征集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5日
五、相关事宜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动活动开展,发动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参选作品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报送,参选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标签(附件2)和作品清单(附件3)(一式3份)。参选作品、作品标签和作品清单请2017年7月15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育才校区行政办公楼114室,电话:5846202,电子邮箱: xcb@mailbox.gxnu.edu.cn,联系人:黄晓红)
参加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
2.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标签
3.2017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清单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