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向纵深发展。现决定在全校创建2017年理论学习示范建设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二、创建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三、创建名额及支持额度:
(一)创建名额:全校理论学习示范建设单位10个,其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5个,各学院(部)教研室、各单位党支部5个。
(二)支持额度:对列入“2017年全校理论学习示范建设单位”的,每个给予0.5-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建设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形式,前期拨付50%经费,通过成果考核后拨付剩余50%经费)。
四、创建目标与标准:
(一)领导高度重视。有健全的理论学习组织领导机构,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
(二)工作条件及制度健全。单位理论学习设施齐全,做到“五有”,建设有理论学习室、有学习制度、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宣传栏、有学习成果;每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全员参加“月牙学堂”理论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新情况增加学习内容。
(三)学习载体丰富。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学习资料,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影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开发建设原创理论学习课程及网络学习资源等。
(四)学习特色鲜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自主创新学习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育学习品牌,使之成为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理论学习向特色化发展。
(五)学习效果显著。有突出的学习效果,对促进工作有明显的推动作用;有突出的学习成果,有理论学习文章发表,在校内媒体发表数不少于2篇,在校外媒体发表数不少于1篇。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理论学习总结: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在理论学习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及创新,包括学习制度建立情况、学习形式和学习方法、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际和改造主观的效果情况、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情况、中心组学习建档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措施等等,限2000字内;
2.创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包括经费预算),到期后我部将对示范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3.申报单位备案表。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一份,请与2017年5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育才校区行政楼109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5833525,电子邮箱:sdlilun109@163.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理论学习示范建设单位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