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产管理有关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决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点:雁山校区起文楼第五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各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管理人员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新印发《广西师范大学人员、机构异动国有资产交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解读;

(二)新修订《广西师范大学博物馆(纪念馆)藏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规范及要求。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17: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75150512@qq.com。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13978380930(蒙老师)。

 

 

  附件: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回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