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持续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品牌化建设,学校党委将组织开展2026年全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席旁听内容
深入了解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组织制度、内容安排、方式成效等。
二、列席旁听人员、对象及安排
列席旁听人员由学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相关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列席旁听工作(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提前5个工作日与列席旁听人员对接联系,并提前将中心组学习方案、学习资料、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等提前发给列席旁听人员。
(二)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参照学校党委做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本单位党员理论学习质量。
(三)列席旁听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列席旁听工作取得实效。
四、其他事项
列席旁听人员参加完列席旁听工作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列席旁听情况小结(主要包括中心组学习的总体评价、特色亮点、存在问题等,字数控制在500 字以内)发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sdlilun109@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秋,杨真宝,0773-3693676。
附件:2026年全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对象、人员及时间安排
校党委宣传部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