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挖掘校园正能量的人物及事件,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文明校园常态化创建增辉添彩,决定开展2021年度“点赞师大·年度致敬”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月15日
二、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包含附属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校友等人物、团体或事件。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公信力、感染力、影响力。参评人物和事件曾被校内外媒体公开报道,荣获2021年度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与表彰程序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10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充分研究、酝酿、提出本单位的推荐名单。
(二)审核初评阶段(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3日):相关部门审核合议,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条件审核及初评,提出候选名单。
(三)评选阶段(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选会,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2021年 “点赞师大·年度致敬”的建议人物、团体或事件。
(四)公示阶段(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4日):建议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听取师生意见。
(五)党委审定阶段(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3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评选情况,常委会研究审定。
(六)表彰致敬阶段(2021年12月30日):学校举办2021年“点赞师大·年度致敬”颁奖晚会,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致敬。
(七)宣传点赞阶段(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5日):在校园全媒体平台播放2021年“点赞师大·年度致敬”纪录片、年度致敬人物、团体和事件的视频纪录片和相关后续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为契机,弘扬新时代爱国奋斗、建功立业、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明校园常态化创建增辉添彩。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次活动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凝练,充分挖掘校园中最真实、最感人、最具正能量的事迹。
(三)本次活动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物、团体或事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制作好事迹短片,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表、事迹短片或PPT发送至邮箱xc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盖章后交到雁山校区宣传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36室)。联系人:谭老师,电话:3692526 。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点赞师大·年度致敬”评选推荐表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