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师范大学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经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以及纪委办审核,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召开评审会,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单位为先进集体一等奖,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等10个单位为先进集体二等奖;于雷等50名教职工为先进个人一等奖,马殷华等100名教职工为先进个人二等奖(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1年4月23日至25日。公示期内,若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向校党委宣传部反映。联系电话:3693676。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